作者 | Bella
出品 | 微果酱(ID:wjam123456)
“这就1个亿了?那破10亿岂不是很轻松?”快手头部主播辛巴在他的回归直播秀中感叹道。现在各种直播战报分分钟都几亿十几亿,但事实上,直播带货真的这么神吗?
因为带不动货,这家公司被告上了法庭。
近日,天津自贸区法院审结一起因直播带不动货引发的纠纷。
一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推广销售其养生粥系列产品,与某文化传媒公司签订了一份淘宝店铺直播服务合同,直播20天却只卖出4盒产品,商家便把直播方告上了法庭。
商家和直播方签的合同是:30日内直播带货30场、每场不少于30分钟、主播粉丝数量10万以上。而直播方安排的是:每日不定场次混播、断断续续直播30分钟、每天直播的N个主播粉丝量相加达到10万。
先不说直播方偷换了概念,但直播20天只卖了4盒产品,对比外界动辄上万的销量数据,这届直播公司还是太实诚。行业内流传一个说法,当品牌方把直播带货等同于卖货时,就注定成为“韭菜”。
刷粉就更常见了,不少对行业了解不深的商家在考虑直播带货时,主播的粉丝量、直播间的观看人数和评论、以往销售量等都是主要参考的指标,数据的东西嘛,现在造起假来可就太容易了。
近期,一张某头部主播粉丝群的截图在网上流出,聊天记录中表示:所有货拍完+好评截图后可退30%的佣金、可退款。而漫天飞的刷单兼职信息,也昭示刷单很早就形成一条成熟的灰黑产业链。
通过刷数据制造的虚假直播带货繁荣只是冰山一角,正如前文说的,直播带货正在悄悄经历一场“割韭菜”运动。藏在每一场直播带货背后的退货率,这个数据几乎从未有商家对外公布过。前方是主播在扯着嗓子喊“123上架”,观众在评论区默契刷屏“买它”,销量上升了,商家也笑了。然而,这很有可能是直播机构设的局。现在基本每个主播的合作方式都是“坑位费+佣金”,在直播前会要求品牌方事先支付坑位费,销量达不到约定的目标就要退还;达到了,再按一定比例计提佣金。
坑就在于,直播机构肯定不会让自己吃亏,卖不到约定目标?那就刷,找人先买然后分批退货,一来一往商家可能没赚到钱,还反亏了一笔。
这种从买粉、刷量、刷单,到退货一条龙的链条,已经成为不少机构直播带货的财富密码。
前不久,原淘宝直播UGC&频道资深运营专家赵圆圆发微博吐槽现在的直播数据:直播陷入了低价迷局,即使是头部的主播,直播间的商品也基本是打着全网最低价或低价秒杀的旗号,例如“大牌半价”已经成为罗永浩直播的代名词。这也导致消费者普遍有种“直播就应该要低价”的认知。
如果主播拿不到相对优惠的价格,消费者觉得不划算,销售量自然不理想……如此恶性循环。当然,也有钱多的商家是这场“营销”的操盘者。他们投直播不为最后能卖多少货,只是想借主播的流量在消费者面前混个眼熟、打个广告。现在网上形容一个产品很火,会说:最近这个东西“风很大”。商家把产品送到各主播手里,让他们带货或测评(测评当然也是要收费的),当帮产品直播、测评的主播多了,这个“风”就吹起来了,然后商家就在产品详情页和其他广告中打上“***直播推荐”。这已经成为一种新的广告形式了。
但这样的土豪金主都是少数,没有哪个品牌不想带货,毕竟今年大家的钱都不好赚。花了一大笔钱,运气好的品牌主可能靠价格优惠卖了一波,运气不好又没价格优惠,或者选品对不上主播的用户人群的品牌主,大概也只能花钱买个吆喝了。
6月29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消协”)发布的《“618”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显示,直播带货的“槽点”主要显示在五个方面:2、部分主播特别是“明星主播”在直播带货过程中涉嫌存在宣传产品功效或使用极限词等违规宣传问题;3、产品质量货不对板,平台主播向网民兜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等
不少知名主播在直播过程中“翻车”,这次也被消协点名。由于每个主播的业务能力良莠不齐,也是造成直播带货市场混乱的原因之一。
越来越多直播带货的黑幕被揭开,监管也随之而来。
7月1日起,《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行为规范》开始实施,对商家、主播、网络直播营销平台和主播服务机构(MCN机构等)的直播行为都进行了规范。其中,第一章第六条显示:
网络直播营销主体不得利用刷单、炒信等流量造假方式虚构或篡改交易数据和用户评价;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对于直播带货来说,这算是首个“紧箍咒”。直播带货这把火,在有所约束下才能燃烧得更久。